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本市居民。
申办手续:
1、需本人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并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2张(相片背景为白色,大小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3、提交本人所持的有效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4、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填写完整的护照延期申领表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加注外文姓名的,须提交签证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公证材料等有关证明;
(2)加注或减少偕行儿童的,须提交持照人书面申请;
(3)加注出生日期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加注、延期20元/项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咨询电话:0571-6375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