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首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 ;团队旅游材料4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居民
申办手续:
1、需本人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并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2张(相片背景为白色,大小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3、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4、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人事档案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1)、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以及部、省属单位的副厅(局)级以上离(退)休人员;
(2)、部、省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的干部;
(3)、杭州新世纪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以及部、省属单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技教育人员;
(4)、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及重要岗位的人员;
(5)、承担、参与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商业、安全等秘密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
(6)、市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
(7)、其他有必要列入报备管理的人员。
收费标准及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咨询电话:0571-6375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