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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港、澳就学签注指南
2007-4-6 10:17:26    阅读次数:2630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赴港澳就学的本市居民

    申办手续:1、需本人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并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2张(相片背景为白色,大小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3、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4、交验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者其它就学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具体入学人员名单须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 

    收费标准及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咨询电话:0571-6375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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