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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探亲等处理其他私人事务申请L签证指南
2007-4-6 10:36:13    阅读次数:2269
    办理时限:六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申请人本人到临安出入境管理科申请—杭州出入境管理处审批—申请人到杭州出入境部门领证

    申办手续:

    1、申请人的有效外国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 探亲人员提交在临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系中国居民的,提交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亲属系华侨的,提交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外定居证明、居住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属系港澳居民的,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住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亲属系台湾居民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居住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亲属系在中国常住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的护照、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看病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6、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的,须提供与其事由相关的证明;

    7、填写《签证、居留证申请表》;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到杭州出入境管理处按国家对等原则付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咨询电话:0571-6375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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