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和生命,爱情,战争一样,是个永恒的话题。时代不同,环境变迁,每个人对生命的体验和感悟都不同,对幸福的理解也各异。幸福是存在的,生命是美好的,由此及彼,比照身边贫穷、无助或者身患残疾不幸的人,就会感到自己的幸福。幸福是不存在的。作为一个人,你不能忽略身边的人和事,不能无视那么多的贫穷、饥饿、疾病、苦难、灾难……。
幸福是什么?词典的解释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生活,境遇)称心如意。
我个人认为,幸福没有固定的定义,幸福没有固定的界限。幸福是一种瞬间的感觉,是比快乐更深层的心灵体验,快乐不一定幸福,但幸福却一定会快乐。这其实就是我们应该对生命对生活的态度,人活一辈子,幸福的心态很重要。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时刻,人们都慌乱奔逃四处躲避。大街上霎时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小女孩不慌不忙地在风雨中走着,每次闪电的时候,小女孩总是从容地安静地站好,背着小手向着闪电的方向抬头微笑,过后又快乐地前行。人们问她为什么总是向着闪电微笑,小女孩快乐地回答:“老天爷在用闪光灯给我照相,我自然要微笑了。” 我觉得这时的小女孩是快乐幸福的。
作为警察,也许一年时间接触到的社会阴暗面比一般人一辈子接触的阴暗面还要多。警察是危险、劳累、奉献的代名词,警察有的是任务、压力、紧张、疲惫,有的是委屈、指责、负疚,有的是加班加点,警察连自己最起码的休息时间都保障不了,那警察是不是就没有幸福了?
我认为,警察的幸福应该有两种:大幸福和小幸福。
身为警察,恪尽职守、无愧于警徽,廉洁如松竹,无愧于心,这是大幸福。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有是万万不能的。在现实生活条件下,没有金钱是不会有幸福的。但是金钱虽然可以给我们丰裕富足的生活,金钱可以使很多的事情简单化,但是,金钱不能衡量价值,金钱买不到幸福。作为国家公务员、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我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虽然这些收入不是很高,但也够勉强维持家庭日常的生活,能够保证全家的温饱。也许物质上我们离小康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最起码我不用担心自己身上有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贪污受贿收敛钱财的行为而整日惶恐不安,因为我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劳动合法所得。也许我的女儿不能像某些有钱人的子女那样穿名牌、出入有名车接送,但我可以幸福地告诉她穿普通衣服、多步行体验社会会让她更快更好的成长;也许逢年过节的时候我没能力送给我母亲名贵的滋补品,但我可以幸福地告诉她,她不用担心我某天会因为经济问题而锒铛入狱。
巡逻时,看到居民家中那一盏盏灯光;我会想起我已安然入睡的妻女,心中会莫名涌起些许温馨的感觉。也许,只是老百姓的一句理解的话语、一句贴心的问候;也许,只是和家人吃一顿团圆饭的时候;也许,只是帮助妻子干家务;也许,只是拖着疲惫的身躯躺到床上美美地睡它一个囫囵觉;这就是我自己感觉到的小幸福。我觉得,幸福是简单的,是平凡的,但却是不易满足的。因为太辛苦,所以幸福才简单;因为太劳累,幸福才不容易实现。
只要我们摆正心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知足常乐,奉献爱心,你就会发现,其实幸福很简单,幸福就在身边。(摘自《浙江公安网》余世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