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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0%以上、累积5次以上未处理车辆名单
2009-7-20 9:56:36    阅读次数:1379
    7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凡此前发生的超速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截至6月30日仍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被确定的违法当事人将依法一律吊销驾驶证。

    6月30日,是省公安厅社会公告要求各车主接受处理的最后时间;逾期未接受处理,将依法扣车、扣证处理。特别是有5次交通违法以上记录、严重超速达50%以上、营运客车、校车及企业单位接送员工车辆违法行为的,请尽快到全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双休日各中队违法处理窗口照常上班)。

   (注:内容详情请见名单。)

    附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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