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海洛因:学名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它是鸦片的衍生物,是吗啡和其它化学物品混合加热合成的。成品为粉末或颗粒状。颜色因制作程序和方法不同而异,一般呈白色或淡灰色,有的呈棕黄色、淡棕黄色、灰褐色等。纯品海洛为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状粉末。
“冰毒”:学名去氧麻黄碱或甲基安非他明,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它是无臭、带苦味的半透明晶体,因其形状像碎冰而得名。
“麻果”:通常为红色、黑色、绿色的片剂,麻果主要成分是冰毒,它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K粉”:化学名叫“氯胺酮”,2003年公安部将其明确列入毒品范畴。
“摇头丸”:是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的片剂,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
大麻:在我国俗称“火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雌雄异株,雌株花叶含有丰富的大麻脂,人吸食后能产生致幻作用。原产于亚洲中部,现遍及全球。大麻类毒品的主要毒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