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元宵期间,临安警方将继续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禁放种类查控工作,会同安监、城管等部门加强对销售非法、超标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 警方提醒,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从3月1日起,临安市区将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居民群众应在允许燃放时间内将家中烟花爆竹燃放完毕。零售单位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交由原批发企业集中保管,居民家中确无法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要上交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如就近送到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切忌不要在家中存放,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近年来,燃放孔明灯祈愿已成为不少追新一族的宠爱,不少年轻人采用燃放孔明灯的方式进行许愿祈福。孔明灯属于明火,受风速、气流等因素影响在空中漂浮不定,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纸制灯罩自燃,带来火灾隐患甚至引发火灾。同时,孔明灯还会给飞行安全带来隐患,部分“孔明灯”的构件中含有金属物,一旦被飞机引擎吸入,轻则打伤发动机叶片,重则造成空中停飞,甚至起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由于燃放孔明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临安警方将继续会同工商、城管执法加强对“孔明灯”销售燃放的管理工作,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发现销售“孔明灯”的摊贩、商户,将坚决予以收缴,并作出相应处理。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可采用其他许愿方式进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