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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各厂矿企业的一封公开信
2011-12-21 15:32:45    阅读次数:340
各厂矿企业主: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临近岁末往往是各类侵财型案件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抱着节前“捞一把”的思想,不惜铤而走险,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针对当前严峻的治安形势,从12月12日开始,临安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防控保平安“铁桶”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在强化打击和严密巡防的同时,结合当前针对工矿企业的发案特点,提请广大工矿企业主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1、重点部位如存放原料、成品的仓库和存放贵重物品的办公室、财务室要加装牢固的防盗门窗;防盗门最好用十字门锁,防盗窗安装要坚固,内加钢筋,横条要密;有条件的加装红外线报警器。

    2、办公室内笔记本电脑等小型贵重物品要放在安全隐蔽处,离开时要随身携带,出门或下班时要锁好门窗。存放重要数据资料的电脑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备份并妥善保管。

    3、年底现金往来较多,大宗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切忌放在单位或保险箱过夜。

    4、充实夜间安保力量,加强夜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夜间巡防工作,开展不定期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5、有条件的在单位内安装监控系统,已装监控的单位要检查监控效果,确保有效使用,并做好相关数据备份保存工作。

    6、规范人员管理,及时梳理本单位职工名单和联系方式,督促外来员工及时到办理暂住证。

    7、企业主做好自身防范,尽量减少独自外出,可将110或家属联系方式设置为快捷键,一旦遇紧急情况可及时报警或告知家人。

    防范于未然是确保安全的永恒主题!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的点滴防范做起,扎紧安全防范的“铁篱笆”,确保工矿企业的安全。

                                      临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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