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方便您从事各项社会活动,请持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的公民及年满16周岁的公民,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二代证申领和换发手续。
换领二代证,请您携带《居民户口簿》和一代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证件工本费20元。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等,或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将按照我市《关于减免收取贫困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通知》精神,免收或减半收取证件工本费。
咨询电话:0571-23616052
临安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