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新车上牌)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单位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七)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膜。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交验机动车(汽车在车辆检测站,摩托车在车管所后院);
(三)车管所办证大厅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
(四)安装机动车号牌,拍摄车辆照片(汽车在车辆检测站,摩托车在车管所后院);
(五)车管所办证大厅提交车辆照片;
(六)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相关收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行驶证15元/本,汽车号牌100元/副,挂车号牌50元/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号牌70元/副。
注:进口汽车与本田雅阁、奥迪、别克君威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转移登记(过户)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膜。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车管所后院交验机动车;
(三)车管所后院拍摄车辆照片;
(四)车管所办证大厅提交车辆照片;
(五)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相关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注:汽车转移登记业务除可在检测站交验机动车外,其余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变更登记
改变颜色
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应在颜色改变前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更换车身或车架
申请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在更换前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
更换发动机
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发动机的来历凭证;
(五)发动机号拓印膜。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车管所后院交验机动车;
(三)车管所后院拍摄车辆照片;
(四)车管所办证大厅提交车辆照片;
(五)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相关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注:汽车变更登记业务除可在检测站交验机动车外,其余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机动车转出管辖区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应当密封,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携带,于九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注:汽车转出管辖区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转入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车管所后院交验机动车;
(三)车管所办证大厅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
(四)车管所后院安装机动车号牌,拍摄车辆照片;
(五)车管所办证大厅提交车辆照片;
(六)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相关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号牌70元/副。
注:汽车转入登记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抵押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汽车抵押登记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注销登记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
注:汽车注销登记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 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相关收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
注:汽车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
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领取临时号牌;
(三)领取机动车号牌。
相关收费:
汽车号牌100元/副,挂车号牌50元/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号牌70元/副,临时号牌5元/张。
注:汽车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行驶证。
办事流程:
(一)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登记,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相关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注:汽车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停驶(报停)、复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和行驶证。
注:汽车停驶、复驶业务需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