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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须知
2007-4-6 11:12:06    阅读次数:2952
    为了受理案件能清楚案件基本情况,准确打击经济犯罪,及时为你排扰解难,请你报案时尽量提供如下资料:

    ★本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书面的报案材料。报案材料作为证据,属单位报案的,必须有报案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属公民个人报案的,必须有本人签名。

    ★举报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相关材料是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的时间及写上“本件与原件相同”,并签字盖章(或捺印指纹)。

    ★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要有案件移交函、移交清单、调查报告书,证据材料等。

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受理案件时,报案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代表单位的必须同时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以及经签认的报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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