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受理案件能清楚案件基本情况,准确打击经济犯罪,及时为你排扰解难,请你报案时尽量提供如下资料: ★本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书面的报案材料。报案材料作为证据,属单位报案的,必须有报案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属公民个人报案的,必须有本人签名。
★举报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相关材料是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的时间及写上“本件与原件相同”,并签字盖章(或捺印指纹)。
★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要有案件移交函、移交清单、调查报告书,证据材料等。
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受理案件时,报案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代表单位的必须同时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以及经签认的报案材料。